俗語說,人心不同,恰如其面。說的是人的心理正如人的相貌一樣,是各不相同的。個人特殊的心理特質構成瞭人們各自的“人格”和“性格”。這裡所指“性格”兩字中的“性”字,是“性質”、“本性”的意思,不是指“男女之事”的“性”。眾所周知,人們的性格是各不相同的。那麼,男女之事的“性”是否也有不同的表現呢?也就是說,在性反應、性行為方面是否也如人的性格、人格一樣,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類型。對於人們在宗教信仰、政治信念、待人禮遇等方面的差別,專傢們研究得較多,但是在性的領域,對人類性反應方面的類型仍缺乏知識,甚至迷惑不解。專傢們對此一向研究得很少。最近,朱迪恩·紐曼歸納瞭美國一些性學傢、心理學傢的研究成果,對女性的七種不同的“性人格”作瞭描述,並簡要地評論瞭其優缺點和補救辦法,可提供參考。
對大多數人來說,性行為並不隻是一種肉體歡悅,並且是表達自身的一條基本途徑。你在房事時如何動作,如何反應,如何體驗,反映瞭你如何看待自身和配偶。而且,弄清楚你是什麼“性人格”類型,對於改善婚姻關系,提高性生活質量是很有意義的。
一、控制者
也許在生活中的其他事,她不在乎丈夫發號施令,但在房事上則一定要她說瞭算,她起動,她告訴他如何動作以使她能得到她所要的。這就是性生活中的“控制者”性人格類型。雖然有不少女子在日常生活中也發號施令,但是也有很多女子隻是在房事上才能作主。不過,即便是在床上總是做控制者,主宰一切,久瞭也會讓對方感到脅迫,並且也會剝奪對方有時作主動者所能體驗到的歡樂。放開,讓他有時主宰床第,可使雙方都體驗到主宰與被主宰的樂趣。
二、執行者
這種女子很小心地照顧自己,她希望結婚十周年時就像結婚一周年時那樣美好誘人。在性生活上,惟丈夫之命是從,完全奉命照辦。丈夫說行房,就立刻與他行房,不管她自己心中有何事情本打算去做。丈夫說要試一種新的姿勢,也就照做,即使她心裡並不願意。她總是放棄己見,照丈夫的意思去配合。
雖然有著一種使對方快活的意願,並且能夠完全集中註意於伴侶的要求,乃是性關系中使雙方滿意的兩大重要環節。然而,總想去讓對方高興,可能結果是自我壓抑。因此,盡管你可以對他的願望付諸實施,卻永遠不要感到你不可以說“不”。
三、心靈至上者
對這一類型的女人來說,做愛主要是愛情的一種表達。她們感到,比肉體的歡悅更為重要的是,在房事後那種深深的情感上的聯結。她們很難想象可以接受婚姻之外的性行為,甚至認為,即使在和丈夫做愛時在幻想中出現任何別的男人的影子,也是一種背叛。有時候這種類型的婦女,在內心強烈渴望柔情蜜意的做愛時,卻見到丈夫似乎把性愛僅僅看作一種軀體的接觸和動作,因而感到懊喪。對於心靈至上者的婦女很重要的一點是必須認識到,許多男人的性欲望往往出於種種生物學上的理由而不一定隻是親密關系的惟一結果。也就是說,當你發現男人在和你做愛之後,並不像你那樣總是纏綿不已、情語不斷時,你不必感到焦躁氣惱。固然性行為使夫婦在情緒上緊密聯系,但有時候性交隻是為瞭歡樂也並不為錯。